影響我國裝配式裝修未來發展的重要因素
隨著國家建筑業深化改革的有序推進,裝配式裝修筑由于具有節能高效、綠色環保、品質優良等特點,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國家政策的要求,是我國內裝行業未來可持續發展的主要途徑與必然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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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造政策背景
近年來,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已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逐漸成為各行各業相關人士關注的焦點。國家住建部發布的《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提出,要圍繞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總體目標,以大力發展建筑工業化為載體,以數字化、智能化升級為動力,創新突破相關核心技術,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形成涵蓋科研、設計、生產加工、施工裝配、運營等全產業鏈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效益和品質。2022年5月住建部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大力發展智能建造,在全國范圍內公開征集智能建造試點城市,要求各申報城市從“完善政策體系、培育智能建造產業、建設試點示范工程、創新管理機制”四個必選任務,“打造部品部件智能工廠、推動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完善標準體系、培育專業人才”四個自選任務著手制定申報方案。
智能建造政策發布情況及三年工作目標
2022年11月,住建部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公布智能建造試點城市的通知》,將北京、武漢等24個城市列為全國智能建造試點城市。通知發布以來,按照住建部《智能建造發展水平評價指標》要求,半數以上試點城市陸續以市人民政府或辦公廳名義發布智能建造試點方案,圍繞“加快推動建筑業與先進制造技術、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拓展數字化應用場景,培育具有關鍵核心技術和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骨干建筑企業,發展智能建造新產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政策體系、發展路徑和監管模式”,提出了為期三年的工作目標:
北京:
《北京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工作方案》:
到2025年末,研究制定北京市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實施方案,打造5家以上智能建造領軍企業,建立3個以上智能建造創新中心,建立2個以上智能建造產業基地,建設30個以上智能建造試點示范工程,建立3個以上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研究制定10部以上智能建造相關標準,重點建設張家灣設計小鎮智能建造創新實踐基地,打造通州、豐臺智能建造產業集群,推進行業監管及服務平臺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的融通聯動,智能建造關鍵技術研究取得突破性進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建造高層次人才集聚,智能建造發展的政策體系、產業體系和標準體系初步形成,產業集群優勢明顯,逐步實現建筑業企業數字化轉型。
天津:
《天津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
圍繞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以“3311”的具體目標為途徑,形成智能建造產業發展格局。即:到2025年,建成30個智能建造示范項目,引育、培育30家智能建造示范企業,形成1條智能建造產業鏈,搭建1個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通過以示范項目為抓手,以示范企業為引領,以及智能建造產業鏈的帶動,加快制造業、建筑業、服務業等產業發展,形成涵蓋科技創新、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慧施工、智慧運營、信息服務等智能建造相關產業集群,智能建造產值達1000億元。
重慶:
《重慶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
到2023年年底,發展智能建造試點區縣3個以上,培育智能建造示范企業5家以上,啟動智能建造試點項目15個以上,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深度應用,建筑機器人等智能化裝備應用場景進一步豐富,智能建造技術集成應用取得突破,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形成良好開局。
到2025年年底,累計實施智能建造試點項目50個以上,智能建造技術應用水平顯著提升,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核心競爭力和系統解決方案實施能力的骨干企業,新增智能建造特色產業鏈2條以上,圓滿完成智能建造試點城市任務。
雄安新區:
《雄安新區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
到2025年10月底,智能建造相關標準逐步建立,智能建造產業體系基本形成,企業創新能力大幅提高,產業集群優勢逐步顯現;培育不少于10家具有智能建造系統解決能力的龍頭骨干企業,不少于20個智能建造試點項目,培育不少于2個建筑產業互聯網范例平臺,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初見成效,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智能建造政策體系、管理體系、技術體系、評價體系等在內的智能建造創新體系,初步形成長效發展機制,逐步實現城鄉建設行業的智能化、綠色化、數字化轉型升級,為全國發展智能建造提供“雄安樣板”。
保定:
《保定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
2023年,智能建造政策支撐體系基本建立。完成BIM(建筑信息模型)報建審批、BIM審圖、智能建造管理信息等3個平臺搭建,在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項目、2萬平米以上的大型公建項目、裝配式建筑等領域設計、施工階段應用BIM技術;繪制1套智能建造產業鏈圖譜;創建1個智能建造創新聯盟。
到2024年,形成較為完善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孵化5家以上智能建造龍頭企業,打造BIM應用項目60個、智慧工地項目40個;建立1個智能建造產教融合實踐基地;成立1個智能建造研究中心。
到2025年,智能建造產業集成化、規模化發展取得新突破。全市累計培育龍頭骨干企業10家以上;建成智能建造示范基地10個以上;建設智能建造試點項目20個以上;BIM應用項目100個以上;“智慧工地”應用項目50個以上;智能監測與運維應用試點項目5個以上,智能建造產業規模力爭達到200億元以上。
沈陽:
《沈陽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
到2025年末,實現全市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項目面積占同期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75%以上。開展全市智能建造項目試點,遂選和培育一批智能建造試點、示范項目,培育一批智能建造相關企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清單,實現全市智能建造水平顯著提升。
哈爾濱:
《哈爾濱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工作方案》:
到2025年末,形成較為完備的智能建造政策體系和產業體系,全市工程項目智能建造技術應用顯著提高,建筑業企業有序進行智能化升級。基本實現基于BIM技術標準的工程全生命周期信息傳遞和共享,形成基于BIM技術的新型政府監管方式,建立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工程標準和造價管理體系;構建行之有效的智能建造技術、管理人員及產業工人培養模式;初步形成以裝配式產業、超低能耗產業、建筑機器人產業為基礎的智能建造產業集群。全市建筑業企業科技化水平明顯提升,培育3家以上具有較強智能建造技術應用及成果轉化能力的龍頭企業,智能建造試點項目10個以上,在冰雪景觀項目中全面推行智能建造技術。
南京:
《南京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
2023年起,緊緊圍繞完善政策體系、培育智能建造產業、建設試點示范工程、創新管理機制、打造智能工廠、推動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完善標準體系、培育專業人才等方面,制定出臺行之有效的激勵政策和管理舉措。加大新型建筑工業化推進力度,同時以政府投資大中型項目為重點開展智能建造市級示范培育,引導建設一批帶動效應明顯的智能建造試點示范項目和示范基地,適時組織開展觀摩和推廣宣傳,逐步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實踐經驗,提升全行業智能建造水平。
到2025年末,全市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政策體系、產業體系和監管體系基本完備,實現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規模以上新建工程項目中普及應用,新型建筑工業化建設項目新開工總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60%以上,智能建造適宜技術在政府投資大中型項目應用中占比達到60%以上。推進工業互聯網在建筑領域的融合應用,以新型建筑工業化項目為基礎,以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為重點,初步建成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實現建筑業產業基礎、技術裝備、科技創新能力、勞動生產率及建筑品質全面提升。
蘇州:
《關于加快推進智能建造的實施方案》:
到2025年,建成蘇州市智能建造推進工作機制,完善智能建造政策體系,建立蘇州市智能建造相關標準體系。逐步推廣輕型造樓機、成熟建筑機器人等新型建造方式。裝配式建筑得到有效推廣,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面積占同期新開工建筑面積比例達50%。實現BIM技術在規劃、勘察、設計、審圖、施工和運維等環節的應用,推進BIM技術自主知識產權軟件創新。全市智能建造的試點項目累計不少于50個。建立智能建造產業生態,培育、引進不少于20家相關企業。打造行業級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不少于1個,引導建成企業級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不少于5個。形成智能建造產業,實現智能建造和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
到2035年,全面建成智能建造相關政策體系和產業體系,輕型造樓機、建筑機器人、裝配式建筑等新型建造方式在建筑工程中獲得廣泛應用,工程全生命周期充分集成應用BIM技術,實現智慧工地全覆蓋,智能生產水平大幅提升,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得到全面推廣,培育出一批在智能建造領域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龍頭企業,打造產業鏈高水平融合發展的智能建造產業集群,建筑業數字化、信息化水平明顯提高,建筑業轉型升級取得顯著成效。
溫州:
《溫州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
**階段:到2023年末,初步形成智能建造試點政策和工作機制,初步構建智能建造評價和統計體系,建立智能建造企業庫,庫內企業10家以上;建立智能建造項目庫內項目100個以上。打造10個以上涉及數字設計、產業互聯網、機器人、智能施工、智能監管等典型應用場景的示范工程項目。培育1家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龍頭骨千企業,工程項目“全鏈管”系統、施工圖二三維聯合審圖系統運行初見成效。
第二階段:到2025年末,智能建造有關政策、工作機制與評價體系趨于完善,勞動生產率不斷提升,環境保護成效得以顯現,引領全省智能建造進入新階段。培育2家具有較強創新能力的龍頭骨千企業,智能建造企業庫達到50家,智能建造技術在重大工程建設項目中應用占比50%,打造30個以上涉及數字設計、產業互聯網、機器人、智能施工、智能監管等典型應用場景的示范工程項目,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舉措。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35%以上,實現“智慧工地”全覆蓋,工程項目“全鏈管”系統、施工圖二三維聯合審圖系統等在工程建設領域有效運行。
嘉興:
《嘉興市智能建造試點實施方案》:
到2025年,我市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配套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建筑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產業基礎、技術裝備、科技創新能力以及質量監管水平全面提升,全市重點打造智能建造科技產業園 1-2個,培育示范企業不少于30家,培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智能建造產業示范基地不少于1個;智能建造試點示范工程項目面積占本地新開工建筑面積比例提高10%;智能建造產值占建筑業總產值比例和智能建造增加值占建筑業增加值比例分別提高0.5%; 累計建成***、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8個,全市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5%;培育一批滿足智能建造產業需要的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復合型人才,形成一支專業化、職業化、技能化的智能建造產業工人隊伍。
臺州:
《臺州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
到2025年,智能建造相關標準體系與評價體系趨于完善,形成較為完整的智能建造政策體系和產業體系,智能建造產業集群基本形成,全市培育不少于12家具有較強基礎研究能力和自主創新水平的智能建造龍頭骨干企業,試點智能建造項目累計不少于90個,智能建造試點項目數量達到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優良工地數量的30%以上。建成BIM報建審批和圖審平臺,建立以BIM數據為核心的CIM基礎平臺,初步實現“CIM+”在城市體檢、智慧市政、智慧社區、智慧交通等領域的場景應用。建成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不少于2個,初步實現建筑行業的智能化、綠色化、數字化轉型,為全國智能建造提供“臺州模式”。
合肥:
《合肥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到2025年末,與智能建造模式相適應的制度體系、標準體系、管理體系初步建立;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初步建成;培育智能建造建筑業龍頭企業不少于10家、智能建造產業基地不少于10個,形成一批以上下游骨于企業為核心、產業鏈完善的智能建造產業集群;實施智能建造試點項目不少于50個;建設部品部件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不少于10個;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力爭達到50%。
廈門:
《廈門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
到2025年底,試點數字化建造項目100個、智能建造項目30個,建成涵蓋智能建造管理平臺和智能建造產業數據中心的行業綜合業務系統,引進培育不少于10家智能建造龍頭骨于企業,建成省級以上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基地6個,建設智能建造產業鏈相關產業園區3個,建立裝配式建筑實訓基地和智能建造實訓基地2~3個,建設建筑產業工人培育基地1個,引進和培養一批高素質綜合型管理人才和智能建造產業工人,形成全產業數字化解決方案能力,基本形成智能建造產業生態。
青島: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智能建造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到2025年,全市智能建造規劃體系、制度體系、標準體系、產業體系初步建立;全市智能建造監管服務平臺基本建成;BIM技術在建設工程規劃、勘察、設計、審圖、施工和運維等環節廣泛應用;以龍頭企業為引領的智能建造產業鏈和覆蓋保障市域、輻射服務半島的智能建造產業集群基本形成;打造智能化工廠20個以上、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5個以上、示范項目100個以上;城鎮新建民用建筑裝配式建筑比例達到50%以上,全市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
到2035年,全市智能建造規劃體系、制度體系、標準體系、產業體系全面建立;涵蓋科研、設計、生產加工、施工裝配、運營、人才培養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發展成熟,智能建造新技術、新產品全面推廣;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水平顯著提高,完成行業數字化轉型,行業科技創新能力、生產效率及質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將青島打造成為全國領先的智能建造強市。
鄭州:
《鄭州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
以建設中西部地區智能建造先進城市為目標,培育3家以上智能建造產業化基地、5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業、30項智能建造示范工程、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清單,基本建成政策體系完善、市場內生機制有效、示范標桿效應明顯、市場主體充滿活力、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升的建筑業智能建造發展體系。其中,2023年培育10家智能建造骨千企業、5項智能建造示范項目,2024年培育1家智能建造產業基地、15家智能建造骨企業、10項智能建造示范項目,2025年培育2家智能建造產業基地、25家智能建造骨干企業、15項智能建造示范項目。
武漢:
《武漢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到2025年,全市智能建造政策體系、產業體系、標準體系、評價體系初步形成,數字化設計、智能化施工、工業化建造和智慧化運維等智能建造產業生態基本建立,打造省級以上智能建造示范項目30個、示范基地8個,催生一批智能建造新型建筑產業,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智能建造技術研發成果,培育一批智能建造專業人才,打造一批行業級、企業級建筑互聯網平臺,創新行業治理數字化新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武漢經驗。
長沙:
《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協同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到2025年,形成與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相適應的政策、標準、技術、造價、監管體系;建立工程項目數字化設計BIM審批監管模式,探索研究EMPC總承包與工程保險集成機制;初步建成市智能建造與新型工業化協同發展互聯網云平臺(以下簡稱筑夢云平臺);培養一批涵蓋研發、設計、建造、運維等各個環節的智能建造高素質綜合型管理人才和產業工人;建立智能建造宣傳推廣機制,營造健康良好的發展環境。
到2025年,全市基本形成2000億級規模以上的智能建造產業,培育4個百億級企業,實施10個十億級項目,培育發展智能建造產業基地30家以上,打造10個以上具有示范效應的智能建造工程項目;到2030年,智能建造產業產值力爭突破5000億元,成為在國內、國際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智能建造產業高地。建立創新多元化開放型產業體系模式,推動組建智能建造核心產業及配套企業的產業聯盟,打造國內領先的產業集群。
到2035年,全市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取得顯著進展,智能建造發展體系完備,研發設計、工程咨詢、智能制造、智慧施工、運維管理等綜合能力大幅提升,產業整體優勢明顯增強,建筑業綠色低碳轉型全面實現,“長沙智能建造”水平處于全國前列。
廣州:
《廣州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
到2023年末,以智能建造產業園區為重要載體,初步建成涵蓋“科研—設計—生產—施工—運維”全過程的智能建造產業體系,促進產業集聚。發布地方性智慧工地技術標準,開展智慧工地定級評價工作。全市100%房屋建筑類在建項目接入建設工程智慧監管一體化平臺,實現工程質量、消防、人防監督檢查的融合監管。培育不少于4家具有較強基礎研究能力和自主創新水平的龍頭骨干企業,培育不少于2個建筑產業互聯網范例平臺,試點示范智能建造項目30個以上,遴選和培育一批智能建造項目,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清單,發布智能建造技術清單,提升全市智能建造技術水平。
到2025年末,形成較為成熟的智能建造產業生態。建立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制度體系、技術標準體系、管理體系,全市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搭建不少于10個與智能建造產業鏈相關產業園區,培育不少于8家具有較強基礎研究能力和自主創新水平的龍頭骨干企業,試點示范智能建造項目50個以上,培育不少于3個建筑產業互聯網范例平臺。提煉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積極向住房城鄉建設部申報經驗做法和示范典型案例。建立智能建造新技術產品成果庫。
深圳:
《深圳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工作方案》:
到2023年末,智能建造與建筑業化協同發展體系初步形成。列入部、省、市級建設領域科技計劃的智能建造技術不少于50項;納入智能建造試點的項目不少于30個,培育智能建造骨干企業不少于5家。
到2025年末,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體系基本建立。列入部、省、市級建設領域科技計劃的智能建造技術累計不少于100項;制定智能建造相關標準不少于5項;納入智能建造試點的項目累計不少于100個,培育智能建造骨干企業不少于10家;建設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不少于3個;建成智能建造產業園區,形成較為完整的智能建造產業生態。
佛山:
《佛山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工作方案》:
到2025年末,形成較為完整的智能建造政策體系和產業體系,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全市工程項目全面采用數字化建造模式,建筑業企業全面實現數字化轉型,順德建筑機器人創新應用先導區與南海建筑產業集聚區對智能建造產業的帶動作用不斷增強。全市建筑企業科技創新能力明顯增強,培育不少于5家具有較強基礎研究能力和自主創新水平的龍頭骨干企業,智能建造試點示范項目累計50個以上,培育不少于3個建筑產業互聯網范例平臺。
成都:
《成都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2023年,明確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任務,啟動試點工作。完善智能建造產業和市場發展推進政策,完成成都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管理平臺基本功能建設,探索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管理機制;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相關能力的企業,啟動一批智能建造示范項目建設,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形成良好開局。
2024年,進一步擴大智能建造試點范圍,初步構建智能建造產業鏈。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探索形成涵蓋科研、設計、生產、施工等全流程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管理模式;智能建造骨干企業數量不斷增加,企業核心競爭力進一步增強,人才隊伍不斷壯大,裝備和技術水平不斷提升,科技創新對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初步顯現。
2025年,進一步推廣智能建造技術應用,構建智能建造技術標準、人才隊伍和產業體系。智能建造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基本形成,智能建造人才隊伍建設機制相對完善,建筑領域科技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基于智能建造的工程管理機制和質量監管模式基本形成,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和案例,智能建造試點城市任務圓滿完成。
西安:
《西安市智能建造試點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
“十四五”時期目標:2021年起,每年新開工建設項目面積增加3%以上用于新型建筑工業化示范項目建設,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增加。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業化政策體系、標準體系、監管體系基本建立,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初步建成全市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40%以上,一批高素質綜合型管理人才和產業工人培養成熟,適應新型建筑工業化的開發、設計、施工、監理、生產企業的綜合能力顯著提升,推動形成一批以上下游骨干企業為核心、產業鏈完善的產業集群。
烏魯木齊:
《烏魯木齊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
2023至2025年,積極推動烏魯木齊市智能建造發展政策體系、管理機制、技術標準、產業集群、試點示范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加快建筑業與先進制造技術、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促進建筑業提質增效。打造智能建造產業集群,培育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慧施工、建筑機器人、智能監管等龍頭企業和產業基地8家以上,不斷提升智能建造產業基礎、技術裝備、科技創新能力以及管理水平。開展智能建造試點示范,推進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技術集成應用,建設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裝配式建筑、智慧施工技術應用示范工程10項以上,實現全市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30%。探索智能建造管理機制創新,推進BIM技術在施工圖設計、審圖、施工及成果交付等環節的應用,并做好與“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和“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等的銜接,實現政府投資項目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或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實行工程總承包招標發包以及采用裝配式建筑體系的建設工程項目應用BIM技術。探索建筑機器人的使用,加強智能建造科研攻關和成果轉化,開展專業人才培訓和實訓基地建設,推動全市智能建造產業積極健康發展。
從已發布實施方案的24個城市試點目標的制定情況上來看,試點目標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加快推進科技創新,提升建筑業發展質量和效益。
二是打造智能建造產業集群,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
三是培育具有關鍵核心技術和系統解決方案能力的骨干建筑企業,增強建筑企業國際競爭力。
從具體目標上看,24個城市均提出了完善新型建筑工業化與智能建造協同發展的政策體系、標準體系及管理體系,如武漢市“到2025年,全市智能建造政策體系、產業體系、標準體系、評價體系初步形成”、合肥市“到2025年末,與智能建造模式相適應的制度體系、標準體系、管理體系初步建立”;絕大多數城市對智能建造示范項目、示范基地提出了具體要求,如北京市“建立2個以上智能建造產業基地,建設30個以上智能建造試點示范工程”、鄭州市“培育3家以上智能建造產業化基地、5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業、30項智能建造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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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配式裝修技術體系的四大特征
裝配式裝修是一種新型的內裝方式,區別于傳統在現場作業的裝修方式,裝配式裝修所使用的大部分部品部件都是在工廠生產,如墻體、地面、天花等在現場只需要進行拼裝即可,如整體衛浴、整體廚房等,也屬于裝配式裝修的范圍。

2023面對不確定性,裝配式內裝如何實現彎道超車?
在自上而下密集出臺的政策強勢推動下,裝配式內裝將迎來全新的發展機遇,全裝修市場成長空間廣闊,潛力巨大。